离异再婚的生育问题 请问:离异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了一个孩子,但均协议归前配偶,现在没有孩子,按照现行的陕西省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2011-03-11 19:34 SHX139……(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3-11 19:36
仍属于有2个孩子。
2 康治斌律师 2011-03-12 05:58
否。。
3 2011-03-12 09:04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四条 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你们不符合再婚生育的条件,不可以再生,否则属于计划外生育,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四条 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你们不符合再婚生育的条件,不可以再生,否则属于计划外生育,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