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友骗取三万元 2008年认识了河南南阳网友李春四(至今未见面,只是视频过),他前后以公司交各种款项向我骗取3万元,至今没有任何联系,但我有他的身份证号和打款的回执,我想去法院起诉,要求他偿还债务,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法院会受理吗?
2011-03-11 11:32 tiansh……(新疆-伊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1-03-11 11:45
建议起诉要回欠款,精神损失费一般不能得到支持。
2 陈晓云律师 2011-03-11 12:17
就近报警并提交证据。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3-11 16:42
属于债务纠纷,不是侵权案件,不能要求精神损失费。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3-11 22:59
刑事诈骗,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