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赔偿 土地被征用,但是老百姓却拿不到一分钱,全被扣留在村里,还说不能发于老百姓。我觉得这个事很不合理,第一,地被征用农民靠什么吃饭,更何况是在地征用了钱还拿不到。第二,我们是市中的,为什么滕州地被征用就可以发给老百姓钱,难道我们是2个不同的法律?还有征用土地不管有没有种植赔偿价格都一样吗?我们这说荒地和种植任何植物或者粮食的价格一样,这样合理吗?
2011-03-11 08:12 HOS8530(山西-大同)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3-11 08:18
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是分配给个人,还是留在村上,由村委会决定。征地补偿费按水地,旱地,荒地有区别。
2 贾金勇律师 2011-03-11 08:28
不合理。
3 朱君秀律师 2011-03-11 08:31
答:地上建筑物、青苗补偿金发放给个人,征地补偿金、安置费由村具体经济组织所有,专款专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个人或者征得安置人员同意用于支付其保险费用。
4 孙新律师 2011-03-11 11:12
可以起诉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