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纠纷 我是2008年5月1日,转接别人租的一栋,六层楼的房子(2007年至2017年租期为10年,前5年 每年21000元,后5年每年20000元),我是在别人手上转接的(带以前的合同),房东口头同意了的,不管谁接按时交租就行,在当时房价算高,但房东在我手里收了3年租金,今年(2011年5月1日)房东找我要求房租要上张,请问房东算不算违约,目前房价是上涨了,我也同意上调点,房东要求上涨至每年26000元,我只同意涨至24000元,双方达不成一致,我不同意他的要求房东要收房,请问他这样做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2011-03-10 23:22 t61981……(四川-绵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11 20:48
协商一致后方为有新的效力,不成,原合同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