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开车和摩托车刮檫,人受到惊吓住院半个月,医药费花了7000多,我垫付4000 我在去年开车和摩托车刮檫,人受到惊吓住院半个月,医药费花了7000多,我垫付4000.当时就赔偿金说好的是4500元,他有个亲戚说赔偿条款没有达成一致,现在他去起诉了我和保险公司和车主,要求赔偿40000多营养费和误工费,我们的事故责任认定我们主次,我想咨询,法院的判觉是根据什么判定我们的赔偿金额的,还有我们请律师的费用是多少?
2015-05-31 22:31 ask201……(河南-周口)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6-01 01:47
你好,要看对方的证据,有保险的会好很对=多,具体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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