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朋友担保,借条上写的:到期借款人未还款由担保人偿还。这算 我帮朋友担保,借条上写的:到期借款人未还款由担保人偿还。这算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2015-05-30 21:56 ask201……(黑龙江-牡丹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5-05-31 06:36
你好,对保证期间的确定:①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2 110网律师 2015-05-30 22:25
现在没有明确是一般保证,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你这个就是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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