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回去取工具与出租车相撞 我在青岛一家个人公司干空调安装工作,10年9月12日在用户家装空调因为缺少工具我骑摩托车回公司拿,在回去的过程中跟一辆出租车相撞,导致两根脚趾骨折,以为我无号牌无驾驶证交警给判定责任5:5,医疗费都是我自己垫付的,现在公司跟出租车司机都不管,交警出具责任认定后叫我到法院起诉,按照责任5:5我医疗费都够呛拿回。公司一直不管不问说我是叫出租车撞得与公司无关,我该找谁维权。
2011-03-08 23:24 Uio1182(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3-08 23:25
工伤认定。
2 武传清律师 2011-03-08 23:57
本案属于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侵权的结合!
1、你可以要求公司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申请,你可以在一年内自行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赔偿;
2、你还可以起诉出租公司和保险公司,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为由索赔。
1、你可以要求公司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申请,你可以在一年内自行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赔偿;
2、你还可以起诉出租公司和保险公司,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为由索赔。
3 2011-03-09 10:35
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给予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