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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的机动车于二十三号与一个老人家驾驶的电动两轮车发生事故
我驾驶的机动车于二十三号与一个老人家驾驶的电动两轮车发生事故 我驾驶的机动车于二十三号与一个老人家驾驶的电动两轮车发生事故,当时是下雨天,我行驶的车道是正确的,因为对向车道施工未能通行,因刹车我的机动车发生澈滑!与电动车碰到,车上老人家头部受伤,之后在没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我垫付了2000元抢救,
2015-05-28 15:42 ask201……(广西-贵港)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5-28 16:54
由交警对事故进行处理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先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受害方的损失,不足部分由责任方按认定书的责任比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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