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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的消费数额远远超过常规消费水平,请问法院该支持分配还是属于已经不存在财产?
分居后的消费数额远远超过常规消费水平,请问法院该支持分配还是属于已经不存在财产? 分居后的消费数额远远超过常规消费水平,请问法院该支持分配还是属于已经不存在财产?
2015-05-28 11:12 网友(陕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年05月28日 11时18分
婚姻存续期间债务原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恶意消费或者虚构转移财产,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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