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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律师: 
    您好!我们是涟水县乡镇文广站职工,2005年县委‭、‬县政府将私人投资的网点回收,我们文广站人员被迫从事网络的维护工作‭。‬2014年省委‭、‬省政府搞网络整合‭。‬县里为了甩包袱,强制将我们文广站人员全部推向网络公司,后经我们上访,被搁置‭。‬又在今年5月4日出台了‭《‬常务会议纪要‭》‬第2号‭。‬根据其中之规定,我们选择了去原编制单位工作‭。‬根据江苏省2003年上半年的相关文件精神,文广站是乡镇事业单位第一批打卡发放工资单位,根据文件之规定理应恢复我们县财政全额拨款性质由县财政打卡发放我们文广站人员工资‭。‬可我们的工资渠道问题却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县政府要求乡镇给我们发工资,乡镇领导说我们只能按乡用人员发放工资‭。请问律师,我们以下诉求是否合理:
‭    一、请涟水县政府恢复我们的原来编制并根据《涟水县人民政府常务纪要》第2号第八款之规定安排我们回原编制所在乡镇工作。同时我们恳请市纪委介入调查此事,看涟水县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二‭、‬请涟水县委县政府能够按照江苏省2003年上半年的相关文件精神恢复我们乡镇文广站人员县财政拨款打卡发放工资及其他正当诉求;明确我们的主管单位并形成书面文件。
    如果我们的诉求合理,我们该怎样维权?
                                          谢谢!
2015-05-28 09:50 jiangz……(江苏-镇江)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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