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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三年,有一两岁儿子,可以和她人结婚登记吗?
同居三年,有一两岁儿子,可以和她人结婚登记吗? 因她父母所逼,不让她跟我在一起强行把她从海南带回河南,我的家人是一万个不同意让她走,可最后还是没留住,可就在她跟她妈回去的途中在湖南高速路上出了严重的车祸,导至她和她的母亲严重重伤,现已经一年多还不能说话,失去记忆,生活不能自理,我是否有一定的责任,该怎么做,儿子现在是我抚养,我是否可以和别人结婚登记?
2011-03-08 01:02 QOf3517(海南-三亚)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3-08 01:11
可以·····你要不管他都可以啊·····别说和别人了呵呵······黑心的女人······这世界完了
2 110网律师  2011-03-08 08:38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可以跟人登记结婚。
3 李同红律师  2011-03-08 08:57
你们只是同居关系,不是我国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当然可以再结婚。鉴于目前的情况,你应该多承担责任,给女友尽可能多的照顾,尽人道、尽人情。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
4   2011-03-08 10:49
可以的,您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和他人登记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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