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拿着5月22日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鉴定书去太平洋保险协商理赔 今天拿着5月22日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鉴定书去太平洋保险协商理赔。保险公司说鉴定报告是按原条例标准写的,说什么今年5月1号条例有新的解释和说法,说他们领导不承认这份鉴定报告,我说那我去二院让医生按新条例解释从新做个鉴定报告,他们说不行还是不承认,说去别的鉴定所做个新报告,他们说也不承认。从一进门就开口说你们去起诉吧。感觉保险公司有点无理取闹,该怎么办
2015-05-27 23:00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5-27 23:37
及时去法院起诉。
2 江珍来律师 2015-05-27 23:37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3 孙超律师 2015-05-27 23:43
可以起诉解决
4 110网律师 2015-05-28 08:31
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