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分配问题 我单位一退休职工已去世,按照政策可以领取一次性抚恤金20000余元,其有妻子1人,子女4人。其妻目前70多岁,是4个子女的继母。4子女不愿赡养其母。4子女均成家立业。请问该抚恤金应由谁领取?如果共同领取,比例怎么划分?谢谢!
2009-05-26 10:57 kongqi……(湖南-邵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5月26日 11时01分
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
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
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
2 110网律师 2009-05-26 11:18
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但仍然应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分配。最好你单位将其妻和子女全部召集,将款项发放给他们,至于分配比例,由他们自行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