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算履行期限是否明确 律师您好!我1995年借给他人3万元,2002年补写了借条,借条上写最后还款期为本人房屋动迁。但到2005年本人房屋也未动迁,故诉至法院请求归还借款,法院认为本人住处已列入动迁范围,但目前尚未动迁,被告亦认为其所欠债应于房屋动迁时归还,所以法院没有支持我的诉讼请求。2007年9月政府出了一个动迁公告,本人住处被列为动迁范围,时间至2008年9月,但到目前为止一直是延期公告,本人住处尚未进入实质性的动迁。
请问:
1、我的履行期限算不算明确?
2、目前的状况是不是算动迁期限内?
3、我起诉法院催讨,法院会支持我的请求吗?
4、如果延期是无止境的(也许还有十年,因为我家门前的那块地动了8年还没动走50%)。我该怎么办?
5、如果政府不出延期公告了,那我借条上的房屋动迁算是履行期限不明确吗?
请问:
1、我的履行期限算不算明确?
2、目前的状况是不是算动迁期限内?
3、我起诉法院催讨,法院会支持我的请求吗?
4、如果延期是无止境的(也许还有十年,因为我家门前的那块地动了8年还没动走50%)。我该怎么办?
5、如果政府不出延期公告了,那我借条上的房屋动迁算是履行期限不明确吗?
2011-03-07 20:41 fangfa……(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07 21:05
1、履行期限明确;
2、你的房屋还没有实际动迁,因此还没有达到还款的条件;
3、起诉到法院,法院不会支持的。
2、你的房屋还没有实际动迁,因此还没有达到还款的条件;
3、起诉到法院,法院不会支持的。
2 李军律师 2011-03-08 11:30
个人认为,有权起诉要求还款。
可以与原主审法官联系,看其意见。
可以与原主审法官联系,看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