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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同居期间生了一个男孩,2013年分离,分离的时候男方已带孩子自己不好找为理由
2011同居期间生了一个男孩,2013年分离,分离的时候男方已带孩子自己不好找为理由 2011同居期间生了一个男孩,2013年分离,分离的时候男方已带孩子自己不好找为理由,放弃了孩子,也没给任何抚养费,现在快两年了,男的突然要把孩子要走,说我不给就起诉?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5-05-27 09:19 ask201……(河南-三门峡)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云律师  2015-05-27 09:25
你好,男方在解除同居时,主动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同时也未尽到抚养义务,他是过错方,你只要证明你有能力抚养孩子,就可以。当然你也应该要求男方履行抚养义务。
2 张书正律师  2015-05-27 10:41
协商不成     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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