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投东的债权问题 五六年前为帮朋友在他的有限公司挂名了个股东,股权是40%(法人外我是唯一股东),没出任何资金,也没收任何好处费,现在公司不行了,银行又借了好多笔钱未还,所有款项我也没使用过,现在法人跑了,银行追债,他这样是不是已经够成经济诈骗了。这样我要不要为他公司的债务负法律责任,他还有些空头公司但不是他法人,也有借钱顶给总公司用,现在银行已经找到那些股东跟法人,也冻结他们的资产,说会提出控诉,所以我担心我也会被波及,虽有承包了个娱乐场所,但这两年来也只是保底,跟本无法还债,也没有任何资产,那会不会判刑呀,这样我的女儿要怎么办,还在读大学,现在心里很焦急,要怎么才好呢?我有什么可做的呢?承包的场所会不会被封?或者收入被冲债?
2015-05-26 22:51 林莫言(福建-三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5-05-26 22:57
答: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你多虑了。
2 110网律师 2015-05-27 17:24
如果被挂名的股东出资 不到位,该挂名股东应当承担公司 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