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2010年4月领结婚证,领证后开始装修,装修和购置家具费用是男出的,房子是女方父亲借给两个人的,女方买的家电,2010年10月结婚,2011年3月两人感情不和要离婚,,有结婚时接礼份子存款两万左右,双方婚后收入各自管理。男方向女方要结婚所花装修、购置家具、拍婚纱照等所有费用,和男方母亲给二人结婚时买结婚用品的费用请问合理吗?按着婚姻法财产该怎么分割。没有孩子。
2011-03-07 10:56 o45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3-07 11:06
婚后所得为共同财产,依法均分。要求所有费用不合理,可协商解决。
2 谷友军律师 2011-03-07 11:08
4月领证后的收入即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平分。男方的彩礼可以不予退还。
3 110网律师 2011-03-08 10:05
一般情况下,共有财产平分,个人财产柜个人,但关键问题是财产性质的确定,有需要可以面谈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