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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轻伤但不承认,公安机关就该放任不管吗?
致人轻伤但不承认,公安机关就该放任不管吗? 有邻里之间在争吵,一方是两位孤老,另一方是以中年男子。我一亲戚,住隔壁,是七十多的老者,在家听到声音后,过去劝一句:你们有什么事可以到上面领导那里好好商量。这时,那中年男子就对我亲戚拳打脚踢,将我亲戚一下打到在地后,狠踹头部,我亲戚受伤后,其子报案,验伤,县级医院出具眼部内骨折证明。第二天,此人又打了这两位孤老。两案并发,当地派出所传行凶者来做笔录,他不承认打我亲戚,所以派出所就把他放了。据说,这两位孤老和他是争执方,作证有效性不足,那么被害方就只能白挨打了吗?
2011-03-07 09:50 lzhd88……(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07 09:59
你可以提起诉讼
2 孙新律师  2011-03-07 10:03
可提起自诉
3 110网律师  2011-03-07 11:56
你好!你可以提起诉讼。
4 110网律师  2011-03-07 11:59
你好,要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他打的,法院才可能受理。
5 任济舟律师  2011-03-07 13:17
1、可要求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2、可提起刑事自诉。
本律师办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经验丰富,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6 徐璐律师  2011-03-07 14:52
你们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打人者给予赔偿。
7 李军律师  2011-03-07 17:54
报案,要求警方立案;
否则,提起刑事自诉。
应委托律师处理。
8 110网律师  2011-03-07 20:08
可以提起刑事自诉或者提起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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