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私自签订的土地流转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我与邻居多次发生土地边界纠纷,我们双方都是与他人私自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主要矛盾是我与邻居为十一堵土墙争执不休。我与农民甲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中明确那十一堵土墙属于我对土地使用权限范围。邻居与农民乙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中明确那十一堵土墙属于他对土地使用权限范围。当年那十一堵土墙是我的签约人农民甲用土打成的墙,,邻居的签约人,农民乙也承认那十一堵土墙在我的使用权内。我向村委会提出法律维权。处理结果是那十一堵土墙作为公共墙。我咨询了律师要维权必须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宅基地证,否则法院也很难维权。既然双方签约人都证明那那十一堵土墙在我的使用权内,我还有其他办法吗?如何维权?
2015-05-26 13:48 李月云(宁夏-吴忠)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5年05月27日 08时29分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