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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父已去世,姑妈精神孤僻,将夫妻共有房以财产无共有人办理出售
姑父已去世,姑妈精神孤僻,将夫妻共有房以财产无共有人办理出售 姑父已去世,姑妈精神孤僻,将夫妻共有房以财产无共有人办理出售,两子女发现后到房产局说明情况,房产局以无法核实真实情况办理了过户手续,现老人后悔无房住,对老人单独行使夫妻共有财产子女表示质疑,问此项交易是否合法,房屋还能追回来吗?
2015-05-26 13:11 ask201……(甘肃)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5-05-26 17:43
可以。
2 巴志涛律师  2015-05-26 13:14
你好,已经办理过户手续就不好撤销了。具体建议来电咨询。
3 杨俊彬律师  2015-05-26 14:11
你好,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追回来很难。
4 钟晶律师  2015-05-26 14:32
你好,已经办理过户手续就不好撤销了
5 杨琪律师  2015-05-26 22:58
你好,不好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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