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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底因为邻居家小孩子在我家门口吵闹,我教育了下他家小孩
去年10月底因为邻居家小孩子在我家门口吵闹,我教育了下他家小孩 去年10月底因为邻居家小孩子在我家门口吵闹,我教育了下他家小孩,邻居就记恨在心,半路上把我媳妇打了一耳光,一气之下我买了棒子回去把邻居打的小胳膊骨折,当时我头部也被打了个大包,并且我报了案。中途几次协商都没有成功,过年前叫调解我一直没去,然后网上开始通缉我,直到正月28将我逮捕至今。逮捕后我以给对方做了俩万元的赔偿款,但现在派出所还是不肯放人。说是要交到检察院。之前也交过一次检察院但是原被返回了派出所。现在不放人,我们改怎么做,派出所可以放人?
2015-05-25 20:34 ask201……(陕西-榆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5-05-25 20:42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你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你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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