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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我们婚姻期间赠与我女儿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父母在我们婚姻期间赠与我女儿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你好,我们是再婚家庭,我有一个女儿。我的父母在2006年4月因拆迁赠与我女儿9万元作为以后上大学的费用。当时因女儿还小以我的名字存在银行里。后来被当时是丈夫的他向我借走炒股说以后赚钱就还我,当时没写借条。我们于2010年9月协议离婚了,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只包括有价证券和存款,现在我可以向男方要回这笔钱吗?
2011-03-06 11:36 ryr3818(江苏-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06 14:25
比较困难,可能要以你女儿的名义起诉你和你前夫才行。
2 110网律师  2011-03-06 15:26
以你女儿的名义起诉你和你前夫
3 110网律师  2011-03-07 11:50
可以以你女儿的名义起诉你和你前夫,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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