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5月份我和朋友给另一个朋友在民间借贷20万元并约定在春节期间还清 在2011年5月份我和朋友给另一个朋友在民间借贷20万元并约定在春节期间还清,可现在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请问我们怎么办?承担什么责任?
2015-05-25 13:00 ask201……(陕西-渭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5-05-25 13:11
你们需要偿还,你们偿还后,可以向实际使用人追偿。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5-25 13:14
看对方诉状上如何描述
相关法律问题
你好,我在2013年9月份的时候,为了帮朋友借贷,在民间代款了32万
1个回复一个朋友欠我十万现在跑了,我有借条,他也欠着民间借贷那类机构的钱好像银行也有欠款
1个回复我有一个朋友在和女友谈恋爱期间玩给对方打了十万元欠条期限三个月还清
2个回复我有一个朋友在和女友谈恋爱期间玩给对方打了十万元欠条期限三个月还清
4个回复你好,我朋友在2014年12月的时候向别人借贷了10万元,约定的还款日期是2月份
3个回复我有一个朋友在今年6月份向我借了3万元,当时没有立字据只是口头约定每 月结息
2个回复您好,我一个朋友现在是缓刑期间,要到明年的4月份,现在他又聚众斗殴,但在这个事件当中他只是一个跑龙套
2个回复我在重庆,我想咨询 朋友之间民间借贷,约定月息五分,无借条,息平时正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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