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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赔偿的问题
关于拆迁赔偿的问题 我1990年在村里盖了4间平房,在2005年重新翻盖成3层摞房,有400多平米。一直只有一个集体土地使用证,其他证件都没有,不过我们村里其他的人大部分都和我一样,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不知道拆迁时应该怎么赔偿。听村里人说只赔180平米,不知道合不合法。谢谢
2011-03-05 21:22 uKf234(山东-青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查仲来律师  2011-03-05 21:39
应按村里规划时,规定核准的建造面积补偿,但对于加盖的楼层,如未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可不予补偿。
2 孙新律师  2011-03-05 21:51
应当按照实际面积赔偿。
3 武传清律师  2011-03-06 11:52
建议你致电或者当面咨询律师。  
4 110网律师  2011-03-07 11:06
如果你的房子经过批准建设的话,应当按照全部面积补偿。如果没有经过批准建设3层,或者只批准了不到3层,对于未经批准加盖的部门,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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