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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女方联系不到收不到传票,结局是什么?
诉讼离婚,女方联系不到收不到传票,结局是什么? 诉讼离婚,女方联系不到收不到传票,结局是什么?
2015-05-24 08:14 ask201……(河南-郑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5-05-24 09:35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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