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请输入问题标题 我出租的房屋到2014年底才到期,现我想收回,另有他用。请问:1.乙方不同意怎么办? 2.对方提岀补偿,多少为合适?有法律依据吗?(现每月租金为1万元)
2011-03-05 10:14 MZX5869(广东-肇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开宏律师 2011-03-05 10:44
如果承租人不同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则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则刻印根据合同约定与对方协商确定给于对方适当赔偿。
2 谷友军律师 2011-03-05 11:45
可以协商,违约金额可协商或按合同约定。
3 陈晓云律师 2011-03-05 15:10
1、违约解除;
2、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2、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