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 1,父亲是德藉华人,在德国再婚,儿子是中国人,如果父亲现于德国继母离开人世,儿子和德国继母间继承财产的份额各占多少?2,如果父亲准备订立一份遗嘱,在中国境内办理公证有用吗?希望尽快得到您比较详细的帮助,谢谢!
2011-03-04 15:22 hqV3624(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04 16:16
您好!可以在中国境内办理公证;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1-03-04 17:38
你好,一,你父亲户籍,过世地点,主要遗产所在地都会影响到管辖权和法律的适用。二,可以在中国办理遗嘱公证。
3 110网律师 2011-03-04 18:09
可以在中国国内办理公证
至于继承,这个比较复杂,一般可能适用被继承人居住地法、国籍法、死亡时所在地法、主要遗产所在地法、不动产所在地法等。具体的可以电话咨询。
至于继承,这个比较复杂,一般可能适用被继承人居住地法、国籍法、死亡时所在地法、主要遗产所在地法、不动产所在地法等。具体的可以电话咨询。
4 袁文祥律师 2011-03-04 20:16
按同内法,你父亲没有遗嘱的,遗产由其的法定继承人平分,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在中国境内办理公证有用,建议委托律师!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