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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妈妈在和邻居发生争吵时被打成轻伤二级对方给了陪偿后对外胡乱造谣破坏我们名声
您好,我的妈妈在和邻居发生争吵时被打成轻伤二级对方给了陪偿后对外胡乱造谣破坏我们名声 您好,我的妈妈在和邻居发生争吵时被打成轻伤二级对方给了陪偿后对外胡乱造谣破坏我们名声。法院还沒有开庭,请问我们还能追究她的责任吗?法院会怎样判呢?
2015-05-22 17:44 ask201……(辽宁-葫芦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5-05-22 22:08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2 隋新律师  2015-05-22 18:21
你好,《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 张俊东律师  2015-05-22 23:51
直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行,如果她有毁坏你名声的行为,直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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