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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纠纷
产权纠纷 2003.7购买商品房一套,由之前女友帮忙贷款,房产证上产权人是我和她的名字,首付款及贷款均由我全部负责出付和结清。2003年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从我住处拿走了房产证、贷款合同、购房发票等证件和票据,2004年至今,无法将我集体户口迁入住处,无法将外地父母的户口迁入,无法为我妻子办理长期居住证等,要求产权分割、赔偿损失如何处理?
2011-03-03 17:44 zBM7770(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03 17:53
1 如果你可以证明出资额来源,可以通过诉讼分割,2 本律师办过多起类似案例,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权益。
2 110网律师  2011-03-03 17:57
可以确认房产归你所有
3 110网律师  2011-03-03 18:05
1、你对此房的份额要看你们房产登记的具体情形而定;
2、房产证、贷款合同及购房发票即使被拿走,可以通过委托律师申请调查令调取相关信息,还原案件事实真相;
3、另外你还需要到银行收集你的出资证明;
4、建议你当面咨询,此类案件涉及的证据众多,不方便通过网络方式协助你收集齐全
4 110网律师  2011-03-03 18:07
可以起诉分割,主张房子的产权。
5 张峥嵘律师  2011-03-03 19:02
可按实际出资比例进行产权分割,女方未出资的,可得10%左右的补偿。赔偿损失得不到支持。
6 袁文祥律师  2011-03-03 20:22
根据你所述,可以根据实际支出的证据析产,建议委托律师为你更多利益,本律师有从事房产纠纷近二十年的执业经验!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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