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讨朋友欠款 我又欠条,但是欠条是我写的,签名他自己签的,还有署名日期也是他本人写的
欠条如下:
今欠到
XXX(我名字)现金一万元整,于11月1日之前 归还,逾期不还
每日支付千分之一违约金。
xxx(他的签名)
2008年9月1日
我们不属于一个县,但都是一个城市的,我想去法院申请支付令
可以追讨欠款吗? 违约金是不是有效?
欠条如下:
今欠到
XXX(我名字)现金一万元整,于11月1日之前 归还,逾期不还
每日支付千分之一违约金。
xxx(他的签名)
2008年9月1日
我们不属于一个县,但都是一个城市的,我想去法院申请支付令
可以追讨欠款吗? 违约金是不是有效?
2009-05-20 19:07 a36239……(山东-淄博)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阎庆律师 电话:13907029183 2009-05-20 19:39
可以向当地基层法院申请支付令,利息有效。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5-20 19:30
可以向对方住所地法院申请支付令,违约金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