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 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母亲再婚时进行了房产公证但是上面没有我的名字,请问如果房权证改为母亲的名字,继父及其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2011-03-03 07:06 XTR7163(山东-威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03 08:02
当然有,
2 110网律师 2011-03-03 08:48
有,继承权
3 110网律师 2011-03-03 09:10
首先,你父亲去世后,如果他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他和你母亲共有的房子(一般情况),就有一半作为遗产,应该由你父亲的父母、配偶(你母亲)和孩子(你)共同继承。你母亲将该房产变更为她的名字,是可以的,但不能剥夺你爷爷奶奶和你应继承的份额。
至于你母亲所有的一半房产和她从你父亲那继承的份额,如果你母亲在你继父前去世,那么你母亲的父母、配偶(你继父),你母亲的子女(你、包括形成抚养赡养关系的养子女)都有继承权。
至于你母亲所有的一半房产和她从你父亲那继承的份额,如果你母亲在你继父前去世,那么你母亲的父母、配偶(你继父),你母亲的子女(你、包括形成抚养赡养关系的养子女)都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