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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请举例说明
2011-03-02 22:35 luguor(江苏-徐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03 08:57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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