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借款后逃跑 09.年9月左右,一个相识10年的朋友向我借款3.6万,没有计利息的,写了一张借条,他和他老婆也都签了名字,也打上了手模。后来就失去联络了,我亲自去他的住所和老家一个人都没有找到,听说他欠债很多,把全家人都带走了,直到现在是过了1年多的时间了,请问我可不可以找女方的家长取债?或者我要告上法庭的话要怎么做?
2011-03-02 16:39 pretty……(广东-梅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02 17:03
向法院起诉,公告送达当事人出庭通知。如不来。可以缺席判决。
2 110网律师 2011-03-02 17:13
向他家长要估计行不通
起诉他,虽然可以缺席判决,但是人找不到,有没有可执行的财产,仍然是浪费成本
起诉他,虽然可以缺席判决,但是人找不到,有没有可执行的财产,仍然是浪费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