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主有哪些相关责任;2.当事人应承担哪些刑事和民事赔偿大概金额;3.当事人没有赔偿能力怎么处理 在2011年2月19日上午11点我叔叔开出租车(挑土司机)至古田3路军事管理学院,行驶至古田3路沿江大道近将一名正常骑自行车的妇女撞倒,当时车上有3名乘客,报警后120将所有伤者送到医院,经抢救后被撞的妇女死亡,车上有包括司机有两人伤势不太重。事后我叔叔的鉴定报告出来了没有酒后等违规事项。
2011-03-02 14:02 llY4063(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02 14:27
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责的应承担刑事责任,到时应附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部分再交强险的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的部分由各方案责任比例分担;仍有不清楚的可以当面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1-03-02 15:25
是否负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方面需根据责任认定等具体情况而定。
3 110网律师 2011-03-02 17:37
主要看责任划分。承担主要责任以上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死者城镇户口在32以上。保险较全的不用承担什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