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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求助
法律求助 我家在渑池县境内高速路边有荒地一片,高速路建成通车时,政府要求高速路两边绿化。所以我在我的荒地里栽上了杨树,柏树,洋槐树等。经干部丈量和县级以上政府同意给我发了2亩8分的林权证,属退耕还林,证上承包权是50年。这才有10年左右,高速路又要扩宽我家的树又被砍伐,村支书拿着账单让我签了字,除树后,有村干部挑起的一部分村民去告状,想分我的林权地赔偿款。理由是我在栽树前的耕地是我自己开发的荒地,应属集体所有。赔偿款要大家分。可我的林权地上明明有50年的承包权,并受法律保护,这又该如何?请求网友帮助。
2011-03-02 12:29 liumen……(河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02 12:32
你依法获得林权证,补偿应属于你,其他人无权获得,如其他人侵占你的赔偿款,你可以依法提起侵权之诉。
2 孙新律师  2011-03-02 12:36
你获得赔偿的依据合法,无需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人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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