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第一次没判离婚,第二次起诉说得去被告住所地起诉!女方不知去向已经一年多的时间了 起诉离婚第一次没判离婚,第二次起诉说得去被告住所地起诉!女方不知去向已经一年多的时间了,法院要求去街道、派出所起女方不明下落证明可是也不给起,该怎么办?
2015-05-19 14:31 ask201……(内蒙古-赤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5-19 14:49
不用下落不明的证明,只要证明原告离开其住所地超过一年就可以了。根据的是民诉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原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或者你也可以就公安机关下属派出所不开具下落不明证明向其上一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