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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解决。
离婚如何解决。 你们好:
    我和我老婆是在2009年4月22日结婚登记的,2009年7月离家出走至今。期间曾在老家黄山和别人(庐山人)有过一次举办酒宴,除了未打结婚证,其他事情都有了。但是我没有事实证据。我们夫妻双方有一女孩今年3岁。一直都是我在抚养。现女方长期不履行妻子和母亲责任,我想提出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办理。我和老婆不是一个地方的,是不是起诉离婚必须要到女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另外问一下。 诉讼法是不是有一条这样的规定,有一方离开居住地一年往上的可以不去离开婚后居住地那边办理,就在婚前当地法院就可以办理
   谢谢!
2011-03-01 20:50 zhouwa……(安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3月01日 20时55分
   
    按照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 110网律师  2011-03-01 20:53
收集证据,追究你妻子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在提出离婚诉讼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
3 刘勋律师  2011-03-02 15:12
你可以在当地起诉离婚诉讼。如对方有过错,你可以提出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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