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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地上物纠纷
土地地上物纠纷 您好,我有一块一亩半的地,在八九年前曾给他人种地,到现在我想收回地另做打算,如出租,可他的地上种了一百多颗的桃树,他不还地,除非我们给他按照国家的标准每颗500元做为赔偿,算起来就有5万元,但我有这块地的合同,这块地是我的,如果我不按着他的要求给他赔偿,最后起诉他,会是什么要的结果?地上物按法律会让我们补偿给他吗?拿回地并且不做补偿的概率高不高,我们占不占优势? 
   如果补偿,根据我的这种情况,会让补偿多少钱?会考虑他无偿用我这么多年的地其实也是在盈利的因素少补偿吗?请帮助详细分析,针对我的问题一一解答,谢谢律师大人啦!
2011-03-01 16:59 听海聆风(北京-房山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3-01 17:04
协商补偿不成,应该依据评估结论确定
2 孙新律师  2011-03-01 17:13
要看你们当初有没有约定,如果什么约定都没有的话,你可以收回的。
3 孙新律师  2011-03-01 17:17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地上的树可以评估。
4 付玉阁律师  2011-03-01 17:40
看合同时怎么约定了的。有期限租赁的?
5 谷友军律师  2011-03-01 17:50
可以约定补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地上物可评估。
6 赵江涛律师  2011-03-01 18:42
可以起诉,地上物可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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