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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营客车,有一辆客车也跑同样线路,经常与我抢客。最近我车被砸了,怀疑是对方找人干的,我该怎么办?
我经营客车,有一辆客车也跑同样线路,经常与我抢客。最近我车被砸了,怀疑是对方找人干的,我该怎么办? 我经营客车,有一辆客车也跑同样线路,经常与我抢客。以前也发生过矛盾,前天,我的车在经过一个路口时被一伙人拦下,不问青红皂白把我和几个乘客打了,把车玻璃砸了,毁坏了车内一些财物,算了算损失大2万多块钱,我怀疑是对方找人干的,我该怎么办?
2015-05-18 15:58 网友(福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5年05月18日 16时06分
在公共场所任意损毁财物、殴打他人,如果能够查明你的怀疑,那么对方涉嫌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一般寻衅滋事是无事生非,借故生非的也可以定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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