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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起因在5月16日上午在鸭绿江公园,我的外甥和姐姐之间发生了家庭矛盾,因为说话的声音比较大,来一帮人把我外甥打了,我们打110,警察来了处理这件事情,后来警察说要我们到派出所做笔录,我们到了派出所门口等候,这时突然出现了一个男人把我的外甥女给打倒了,打我外甥女的人被派出所扣留了,现在我们2个人都在医院了,后来他们来人恐吓我们,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求给我帮助谢谢
2015-05-18 13:04 万景凯(辽宁-丹东)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5-05-18 13:36
报警,申请伤情鉴定
2 隋新律师  2015-05-18 13:14
你好,报警,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 刘丽丽律师  2015-05-18 13:28
你好!
    根据你所说的,尽快报警,让警察立案侦查。还有在他们两人伤情稳定的时候,进行伤情鉴定。如果伤情达到轻伤以上的话,是属于刑事犯罪的,打人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 张勇律师  2015-05-18 17:26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的,构成轻伤的对方要承担刑事责任
5 张俊东律师  2015-05-18 20:58
报警处理,要求验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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