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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纠纷
二手房买卖纠纷 我们和卖方签了买卖合同后,已支付了首付,并办理了过户.过后后直接向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已批准.但是由于今年春节发布了新的买房政策,银行加大了发放贷款的控制,贷款一直没有发下来.询问银行,银行说已经批准,就是要等排期,具体什么时候发下来不清楚.现在已经等了一个多月了,卖方因一直没有收到尾款不肯让出房子,而且想要收回不卖了.请问他们有权这样做吗?如果可以收回,那我们之前支付的房产税和中介费应由卖方赔偿吗?属于哪一方违约呢?

谢谢.
2011-02-28 18:31 huoxud……(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2月28日 20时09分
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付款时间,可以再行协商付款时间。合同中约定了,付款后交房,因此在你没有付全款的情况下,卖方可以拒绝交房。
2 贾金勇律师  2011-02-28 18:38
如果卖方违约收回房子,可以要求承担损失。
3 陈晓云律师  2011-02-28 20:44
根据合同约定不有要求甲方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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