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向员工索取财务,构成敲诈勒索该怎么样维权? 我2010年6月25日到2010年12月13日在深圳一家休闲沐足场所上班,其中该场所有会员充值优惠。充500送50,2000送300。并且我们上班每月有推销充值卡的任务,每人6张充值卡(充500就算一张,依次类推);每推销一张充值卡奖励10元,当月完不成任务每少一张罚款50元;第一次充值扣工本费5元。然后因为推销充值卡过多在2010年12月13日被无薪解雇(2010年12月13日本人公休),并且被公司从2010年12月13日15:00到20:00骗到公司关在办公室,最后无奈被强迫交了4590元,才可以离开。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力?
2011-02-28 16:04 274992……(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2-28 16:09
提起劳动仲裁,争取自己的权益。
2 110网律师 2011-02-28 18:07
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3 张文峰律师 2011-03-01 10:10
你可以报警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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