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柴楼新庄园车库内丢失车辆 物业责任推卸
柴楼新庄园车库内丢失车辆 物业责任推卸 2月2日,大年三十那天中午发现存在小区地下车库的电动车丢了,车库管理人说是我4.5天前骑走的,一直没骑回来,但那几天我都上班,根本没时间骑。1月23日,我对象最后一回骑车,已经存回车库。找物业,物业随后就报警,警察来了解情况,因车库无摄像系统,电动车出入也没相应管理,警察也无能为力,只能尽量帮忙找被偷的车,让我们自己找物业协商。经过多次协商,物业只同意赔500块钱,电动车是去年4月份买的,我和我对象上班忙,平时很少骑车,车还8成新,期间车库管理员还是一口咬定车是我骑走的(非常生气),因此我们没同意物业无理的赔偿和态度。我们有地下车库存车发票,对此,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2011-02-28 15:56 沈超(天津-北辰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2-28 20:25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
2 朱孟喜律师  2011-02-28 16:47
可以要求物业承担责任
3 齐志龙律师  2011-02-28 18:59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