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是否就由新业主承担? 我是2009年3月买的房子,跟卖方商定是2009年5月18日交房。但前房时前业主在物业公司拖欠了物业费,并拒绝交纳,因而物业公司拒绝与我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说必须等前业主交纳物业费后,才与我签订合同。我想请问两个问题:
1、前业主这种行为是否算与我正式交房了?
2、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拒绝与我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1、前业主这种行为是否算与我正式交房了?
2、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拒绝与我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2009-05-18 09:25 rainbo……(北京-朝阳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5-18 10:15
物业公司无权拒绝与你签订合同。
2 孙新律师 2009-05-18 09:57
无权拒绝
3 孙新律师 2009-05-18 10:16
房屋需过户,光交房还不行。因房屋所有权没有过户,物业公司是不会跟你签合同的。
4 110网律师 2009-05-18 10:18
物业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5 孙新律师 2009-05-18 10:24
前业主不算与你正式交房,物业公司没权利拒绝,你可咨询法治进行时刘成义律师:13261283161
6 赵江涛律师 2009-05-18 11:33
物业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
7 孙新律师 2009-05-19 11:05
协商解决。
8 祝永根律师 2009-05-19 11:28
你好!
物业公司做法不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物业公司做法不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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