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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资产
婚姻资产 你好,我跟女朋友恋爱5年了,在这过程中我们两的开销基本都是由我支出(在此期间大概12~15万的开销费用,用于她身上的至少在60%),但是我现在发现她在三年前就还有跟其他男人来往,在这三年中她一直都在两个人中选择,现在突然定下决心跟我提出分手,由于我太重视她太爱她,所以现在对我心灵上造成很严重的创伤,以至于晚上觉睡不好饭吃不下。请问这样的开销,我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处理此事取回部分补偿吗?还有大概需要支付官司的费用多少?一般来说,这样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失会有多少的补偿呢?
2011-02-28 10:20 663204……(浙江-台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1-02-28 10:39
很遗憾,男女恋爱期间日常生活开销是不能主张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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