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我的人把自己的手弄伤了我是否该负刑事责任呢 你好 我想咨询下如果我和人家打架 但我没有打到别人 反而打我的那个人把我的眼睛打伤了 过了十多天他报警说自己手受伤了 请问这样的事我是否有责任呢 谢谢
2015-05-16 13:42 AIMM(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付成刚律师 2015-05-16 14:51
自己受伤的,你不用负责
2 张勇律师 2015-05-17 08:08
1,故意伤害罪: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若是轻伤,刑事立案后是公诉案件,即使报案人不想追究,也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1,打架若造成对方轻伤及以上,不仅要赔偿别人的医药费等损失,还要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若是轻伤以下,要赔偿别人的医药费等损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很可能会治安拘留。
2,若通过调解了,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若是轻伤,刑事立案后是公诉案件,即使报案人不想追究,也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1,打架若造成对方轻伤及以上,不仅要赔偿别人的医药费等损失,还要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若是轻伤以下,要赔偿别人的医药费等损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很可能会治安拘留。
2,若通过调解了,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