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是不是已经过了担保责任时效 2010年8月15日,给亲属担保在信用社贷款5万,贷款3年,到期借款方还不上,20155年5月15日,信用社派人,和我(担保方)要钱,不还款就起诉,从我工资里扣除。而且,借款人有偿还能力,不还。问一下:按着担保法,担保人是不是已经过了担保责任时效,担保时效,两年,连带责任。敬请帮助为盼!谢谢!此期间,未接到任何书面通知,2014年8月间。经济警察,把借款人带走过!
2015-05-16 13:32 f88888……(辽宁-沈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5-05-16 13:35
如果被诉,可以以超过保证期间为由主张不承担保证责任,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5-05-16 17:24
要看具体材料才能确定,一般的,担保责任最长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3 张俊东律师 2015-05-16 13:35
合同如何约定?建议您带着合同具体咨询律师。
4 隋新律师 2015-05-16 14:05
你好,对保证期间的确定:①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