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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结婚三年多,因性格问题,两个人感情不合,无法共同生活下去
我和我老公结婚三年多,因性格问题,两个人感情不合,无法共同生活下去 我和我老公结婚三年多,因性格问题,两个人感情不合,无法共同生活下去,现在我提出离婚,他不离婚,他们家给彩礼三万六,我家陪嫁三万,他家在我们结婚钱首付六万买了套楼房,婚后是他工资卡付的贷款,我们三年攒八万,(他工资卡和房贷卡里钱不算)现在他同意离婚,但是要求,房子,房子里的家具家电归他,再和我要五万,这样分割公平吗?想问一下怎么样分割才算公平,他就要求那样,否则不离婚,请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2015-05-16 10:31 ask201……(河北-张家口)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5-16 18:40
1、不公平,那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分割一半;
2、建议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依法判决;
3、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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