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民的选举权 我是广州市土华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我刚把老婆的户口迁到我的户口里,我村是搞股份分红制,以前的村民有股份的,将生产队变成生产社,这几年随夫入户的就没股份,现在要选社长,但村里说有股份才有选举权,我想问一下,这样合法吗?我老婆的选举权去哪里了?这不是违反了国家的公民有选举的义务和权利吗?谢谢!
2011-02-27 12:30 PSG2731(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孟喜律师 2011-02-27 14:32
违法 年满18的都有选举权 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
具体可来电咨询 北京朱律师 15801429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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