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人致死的取证 老板请5个朋友及被害人晚上吃饭,吃完后请客的老板带3人离开了,被害人因被同桌吃饭带来的人(凶手)看着不顺眼,被凶手在二个现场残忍殴打,头脸颈部多处要害部位被打的多处伤痕发紫,还有骨折,死因是被连续击打造成脑网膜出血死亡,看起来不像一个人打的而且要致被害人于死地,即使是在已无生命体征并且有人说不行了也还施暴,现在只有这个有犯罪前科的凶手承认打人,其他3人统一口供不承认打人说是天黑没看见打人,打人现场又无其他证人,请问如何证明是多人参入打人?其他人就无追究法律责任吗?这种情况无积极救助和自首行为是否应判死刑?案发后公安调查除死者之外现场的3个人饭前一直在一起,是否能说明是有预谋的?
2011-02-27 09:06 fBd3785(山东-东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2-27 09:13
打人者应判处死刑,其他三人是否有预谋应当现场情况和其他三人的供述确定。
2 110网律师 2011-02-27 09:54
这种情况及有可能预谋伤害,但取证的难度较大,如果没有其他的证据,犯罪嫌疑人又拒不开口认罪,只能追究直接伤害者的刑事责任,如果请人吃饭见被害者被殴打,又不积极救助,最起码应当承担一些民事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1-02-27 11:13
打人者有判死刑的可能,取证存在一定的难度。
4 110网律师 2011-02-27 12:24
尽快委托律师吧,这样咨询解决不了什么问题。